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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IM0船舶噪聲新標準宣貫會召開
      2012-10-28 16:23:00   來源:中國船舶報    編輯:國際船舶網   我有話要說

      記者從10月18日在上海召開的國際海事組織(IMO)船舶噪聲新標準宣貫會上獲悉,一旦在11月份召開的IMO海上安全委員會(MSC)第91次大會上獲得采納批準,IMO最新修訂的船舶噪聲防護規則(IMO 468決議)將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有關領導和專家強調,由于船舶噪聲防護規則即將成為全球范圍強制執行的造船規范之一,將給我國造船行業帶來重大影響,船界做好各項應對工作已刻不容緩。

      本次宣貫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、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以及IMO造船新規范應對機制辦公室聯合舉辦,國內部分骨干造船企業、造機企業、設計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參加了會議。工信部裝備司船舶處調研員陳穎濤在會上介紹了IMO船舶噪聲新標準的修訂過程和最新進展。他指出,船舶噪聲新標準涉及船舶設計、建造、檢驗等多個環節,而我國造船行業目前對船舶噪聲的控制技術普遍不夠重視,尤其是在前期船舶設計階段中很少顧及聲學技術的應用,因此僅靠造船企業在內舾裝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階段采取補救措施難以充分奏效。根據調研情況分析,我國船企在應對新標準方面仍面臨相當多的困難,情況不容樂觀,需引起業內的高度重視,抓緊采取各項措施,以確保在國際造船新規范不斷推出的形勢之下,繼續保持并提高中國造船業的市場競爭力,從而實現由大到強的戰略轉型。

      工信部船舶噪聲專家工作組組長、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○二研究所研究員吳文偉向與會人員宣講了IMO船舶噪聲新標準的修訂背景和關注要點。該標準修訂的目的在于強制性限制1600總噸以上商船的船上噪聲,其中對于1萬總噸以上的船舶提出更嚴格的要求,準則參量較舊標準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,對測量和技術資質的要求也更為嚴格,并對船員的聽力防護提出了指導性要求。他認為,對造船企業而言,新標準的主要實施難點,一是對噪聲源設備和船舶聲學設計提出了更高要求,二是增加了設計、建造過程中的相關成本,三是要求船上起居處所具有更加優良的隔聲性能,四是增加了設計階段的噪聲分析開支,五是控制噪聲超標更為困難。他還介紹了船舶聲學設計與噪聲控制技術的相關知識,國內外有關船舶噪聲源及其控制措施的技術要點。

      與會人員交流了各自單位近期應對船舶噪聲新標準的有關情況,普遍反映,鑒于長期以來對于執行船舶噪聲標準缺乏足夠的重視,國內船企目前在設計、建造、檢測等環節,相關定性定量的噪聲控制技術的專業基礎均較為薄弱,基本處于剛起步階段。根據部分造船企業對照即將實施的新標準而進行的初步采樣分析,目前大多數企業都存在一定的差距。因此,他們建議,有關部門和單位需加緊研發推廣噪聲分析、預報的技術工具和軟件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,加快制定有關船舶噪聲檢測機構及檢測人員的認證辦法,并要將新標準的宣貫向為數眾多的船用設備企業延伸,在設備噪聲源頭控制上形成有效的配套機制和協同體系,共同應對船舶噪聲新標準。